作者:
王妤李剑
单位: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摘要:
在春秋之前,当时所谓国家社会,范围很小,组织也相对简单,实行的是贵族政治之下以礼作为工具的社会自治。所谓的贵族政治是指由少数的贵族掌握着统治权,通过宗法血亲的等级制度和世袭继承制度一代一代地统治着整个社会。在社会方面,国家也没有采用严刑峻法,而是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自上而下道德规范来规范整个国家的社会的行为。在这种模式下,统治者有统治者的规范体系,有统治者的道德规范,包括天子在内的统治者如果不能够做到应有的道德要求,就不“配”上天赋予的使命,就要受到处罚甚至剥夺权力和自由乃至生命;对于社会的黎民百姓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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