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杨倩
单位:
兰州市安宁区幼儿园
摘要:
幼儿期的孩子活泼好动,对任何事都充满了好奇心。什么都想看一看、摸一摸。但3—6岁的幼儿正是身心发育的阶段,身体的协调性较差,缺乏一些必要的生活经验,自我保护的意识较差,常常不能预见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所以导致幼儿烧烫伤、气管异物、交通事故等都为常见的意外伤害,这些意外伤害不仅会影响幼儿的身体,同时也会对幼儿的心理造成影响。于是家长和教师为了避免幼儿受到这些伤害,往往对幼儿管头管脚、束缚幼儿的行为。在幼儿园里教师常常会提醒幼儿不要跑、不要闹。在家里家长也不许幼儿独自与小朋友玩,家用电器一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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