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丁寰翔
单位: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
摘要:
当前法学本科教育处于一定困境之中,特别是允许法学本科三年级学生报考司法考试,一定程度上打乱了正常的法学本科教学秩序。为此,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应该具有的内涵,清楚法学本科教育培养法律人的定位和作用、条件。为了完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人才的遴选,建议国家建构与法律人素质相对应的法学教育管理委员会、建构与法律人素质相要求的法学教育体系、建构与法律人职业相适合的司法考试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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