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到苏北农村任教给予特别补助
江苏将设立农村骨干教师岗位,给予相应待遇,通过公开选聘、竞争上岗的方式,稳定和吸引一批骨干教师扎根农村任教。这是江苏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作出的决定。
在进一步加大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力度方面,江苏提出,“十一五”期间,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普遍开展一次轮训,同时鼓励农村教师通过自考、函授、现代远程教育等途径,有计划、有步骤地提升学历层次;根据农村教育发展需要,将对紧缺学科师资实行定向培养,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协议到农村学校任教;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
“十一五”期间,江苏将选派万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对选派到苏北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中小学任教3年以上(含3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4600元的标准逐年予以补助,连续补助4年。这一补助相当于免除大学本科阶段的所有学费。
根据《意见》精神,江苏各级政府将根据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安排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师资培训、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农村中小学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不低于核定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